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天津工伤认定中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天津工伤认定中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天津工伤认定中哪些情形视同工伤】天津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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