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流程:
1、发起资格申请;
2、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公示、公示确认;
3、公示确认次月开始计算补贴月份;
4、9月发放补贴,补贴计算周期:公示确认次月至8月;
5、补贴发放次年的7月1日至8月10日前,需提交资格复核申请以须发补贴,补贴周期: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
二、资格复核申请情形:
如何判断我是否需要进行资格复核呢?
情况一:
您此前未领取过租房补贴 , 属于首次资格申请通过的,那您无需提交【资格复核】申请,到9月后,将根据您的社保缴纳情况 , 发放公示确认次月至8月的租房补贴;
情况二:
您此前已领取过租房补贴,且当前工作单位与资格申请时一致 , 需提交【资格复核】以续领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的租房补贴;
情况三:
您此前已领取过租房补贴,但当前工作单位与资格申请时不一致,发生过同区工作单位变更,此时您应先完成【同区变更单位申请】后,再提交【资格复核】申请以续领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的租房补贴 。
温馨提示:若未完成【同区变更单位申请】直接提交【资格复核】 , 补贴计算周期将为:上年度9月至变更单位月(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所以为了防止对补贴金额造成影响 , 记得先完成【同区变更单位申请】 。
情况四:
您此前已领取过租房补贴,但当前工作单位与资格申请时不一致,发生过跨区工作单位变更,此时若您在旧工作单位所属区(即资格申请时工作单位)仍存在未领取完的租房补贴,则需向旧工作单位所在区提交【资格复核】以续领上年度9月至发生工作调动月(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的租房补贴 。
温馨提示:在发生跨区工作单位变更的情况时,请尽快发起【跨区变更申请】 。【跨区变更申请】可视作资格申请流程 , 需在新工作单位所在区重新进行公示及公示确认,公示确认次月开始计发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租房补贴 。
三、资格复核申请流程:
优粤佛山卡APP→佛山人才引进扶持栏目的“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复核→根据提示填写上传材料→下载申请表 , 核对资料并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并按指模 ,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上传申请表,点击提交 。【佛山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资格复核申请指南】
1、点击【资格复核】;
2、填写基本资料;
3、选择【行政区域】,向该行政区发起资格复核;
4、上传参保证明(注意:因资格复核将通过您的参保记录确认租房补贴金额 , 所以资格复核时参保证明必须包含去年9月至申请前一个月的参保记录哦!)
5、下载申请表 , 核对资料并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并按指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提交申请 。
四、常见疑问:
Q:资格复核是否可修改中初级人才类型以调整补贴标准?
A:不可修改,资格申请通过后不能修改中初级人才类型 。
Q:若本年度忘记提交资格复核申请,次年资格复核时 , 可否领取上一年度未申请的租房补贴?
A:不能,资格复核计算补贴周期为: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
Q:未领取过补贴,目前已从禅城区调动至南海区工作(工作单位跨区变更),补贴金额将如何计算?
A:补贴金额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禅城区公示确认次月至在禅城区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最后一个月的补贴,另一部分为【跨区单位变更申请】通过,南海区公示确认次月至8月的补贴,两部分补贴均在9月自动计发补贴 , 无需提交资格复核 。
Q:已领取过一次补贴,目前已从禅城区调动至南海区工作(工作单位跨区变更),补贴金额将如何计算?
A:补贴金额由两部分组成 , 一部分为上年度9月至在禅城区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最后一个月的补贴,该部分补贴需通过【资格复核】续领,另一部分为【跨区单位变更申请】通过,南海区公示确认次月至8月的补贴 。
Q: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A:需提供去年9月至申请前一个月的参保证明,以确认租房补贴金额 , 若个人证件、劳动/聘用合同已更新,需进行更新上传 , 其余材料补充完善即可,资格复核将不再对申请资质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