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我命,得之我幸是什么意思 失之我命
“失之我命 , 得之我幸”的意思是:失去了它就是我自己的命运,得到了它便是我自己的幸运 。原句为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提到的:“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
徐志摩简介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原名章垿[xù] , 字槱[yǒu]森 , 留学美国时改名志摩 。曾用过的笔名有南湖、诗哲、海谷、谷、等 。浙江海宁硖石人 。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
梁启超简介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是什么意思 失之我命】梁启超(1873年2月23日—1929年1月19日) , 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 。
同时梁启超在清朝光绪年间中了举人 , 他还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戊戌变法(百日维新)领袖之一、中国近代维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