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累犯”

【何为“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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