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 , 二级医院500,三级医院600;
2、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降低200元;

3、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4、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5、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为10万(含),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5万,进入大病保险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异地急诊的报销比例
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
按规定办理异地急诊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