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用水报停申请指南
业务说明
指用户因自身原因暂时不须要用水,但今后可能仍须要用水而申请拆表停水的业务(又称截水留表,留表时间一年,超过一年期限复用时须要重新购表)
需要提供的资料
填写:业务申办单(申请报停)
提供:私:(产权证明+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证明
备注
1、须在预定停水前五天向供水方提出申请 。
2、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时停止用水两次 。每次不得少于三十天 。停水前 , 用户应按抄见水量结清水费及有关代收费用 。
3、单位水表办理时须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一、用户信息中三个名称的关系:1、业主名:也就是表主名,必须与产权人或单位同名,以上表格中须要表主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业务必须跟业主同名,2、用户名:是指实际用水人(单位)名称 , 即是水费发票的“户名”,3、交水费划账的账户名:是指具体交水费的经办人的账户名称 。三个名称可以同名也可以不同名 。
【珠海用水报停申请指南 珠海停水通知信息查询】二、可用作产权证明的几种资料:房产证、房产证办理回执、购房合同(网签带地址)、购房发票(带地址)、拍卖成交协议、用地红线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