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门诊诊察费(俗称挂号费)调整后就诊须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3〕64号)要求,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将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治区内门诊诊查费(挂号费)将按80%比例直接报销,不设置起付线 。
就诊须知
此政策执行以来门诊挂号流程变更如下:
1.请关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提前线上预约专家号源;
2.如需医保支付,请至医院门诊一楼人工窗口进行取号;
3.自费支付请至自助机取号;
4.请大家在预约当日时间段内提前30分钟到现场窗口持预约凭证支付取号 。
【附预约方式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挂号费调整后就诊须知】目前手机微信端与自助机仍在升级改造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预约方式
关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
电话预约:116114(联通)118114(电信)
诊间预约:门诊出诊医生工作站
门诊1-4楼自助机预约(7:3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