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指南】一、办理流程
拟认购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以下简称“市内五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以下简称“购房职工”),可以按照下列流程委托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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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职工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开发企业约定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开发企业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见附件)和《交款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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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职工持个人有效证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和《交款通知书》,到郑州市区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手续;公积金中心出具载明金额的《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以下简称“预提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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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持《预提确认单》向监管银行报送首付款支付信息;监管银行通过人工或联网方式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金额作为购房首付款,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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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依据《预提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大数据平台推送购房合同备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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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收到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后(暂由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持《预提确认单》和合同备案信息到郑州市区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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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银行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资金到账信息(到账信息应当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信息一致) 。
二、办理要求
?。ㄒ唬┳》抗鹪ぬ峤鸲钣Φ辈怀鄢鋈酥Ц蹲式鸷笫S嗟墓悍渴赘犊罱鸲? ,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 。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ǘ┛⑵笠导凹喙芤杏Φ敝С止悍恐肮ぴぬ嶙》抗鹬Ц豆郝蛐陆ㄔな凵唐纷》渴赘犊睿?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认定为购房首付款 , 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
?。ㄈ┓课萁灰坠芾聿棵鸥涸鸲怨悍亢贤猩蠛吮赴?,并将购房合同备案信息推送至大数据平台;公积金中心收到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三、其他事项
?。ㄒ唬┓课萁灰坠芾聿棵拧⒐鹬行摹⒓喙芤薪⒐ぷ髁疲?及时核实《预提确认单》的真实性 。
?。ǘ┓课萁灰壮废保?开发企业和购房职工向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该套房屋的合同备案信息,监管银行负责将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原转入渠道,注明个人信息退还给公积金中心,重新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ㄈ┓课萁灰坠芾聿棵藕凸鹬行挠Φ奔笆备俟悍拷灰准白》抗鹛崛⌒畔?,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8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
除市内五区以外的其他区、县(市)、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住房保障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
附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