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2.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贷款流程
1.申请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 , 借款人应当填写有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南通公积金贷款流程 南通公积金贷款指南】2.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 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 , 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
3.贷款手续办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
温馨提示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 属购买自住住房的 , 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
2.属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其他材料
1.购买住房的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 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
3.需要评估的 , 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
注: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