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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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在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住院发票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外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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