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请求、允许排放限值断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主意和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允许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请求 , 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请求 。
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赞!养殖场符合这标准就能申请排污许可证】
为贯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允许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允许管理主意(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尽善排污允许技术支撑体系 , 指导和规范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请求、允许排放限值断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主意,和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允许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请求 , 提出了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请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允许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请求、允许排放限值断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主意和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允许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请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请求 。
该标准适用于设有污水排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的排污允许管理 。粪污处理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适用该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