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 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 。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符合全日制学制 , 且是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港澳台在校大学生、海外留学人员,在龙实习期间,可以领取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龙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 。每人享受实习生活补贴仅限1次,不超过3个月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引才活动交通补贴
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或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及经认定带队人员,按照出发地给予一定交通补贴 。
入住驿站住宿补贴
大学生入住驿站申请:来龙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可以申请入住经人社部门审核设立的大学生驿站 。入住驿站时间不超过10天,申请次数仅限1次 。
住宿补贴申领:经人社部门审核设立的大学生驿站,且为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龙求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提供短期住宿服务,可以申请住宿补贴 。最长住宿时间不超过10天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温州龙港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 龙港市大学生就业补贴】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2021年1-12月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之和 。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 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市社会事业提出申请 。
两困人员社保补贴
龙港市户籍的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仅针对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男50至60周岁,女40至50周岁)这三类人群,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参保形式缴纳2022年社会保险费 , 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每人每月300元 。除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认定:在龙港市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鼓励经办银行降低贷款利率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随军家属等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0BP) 。
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 , 后其项目在龙港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县(市、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补贴) 。当年奖补金额不高于该企业申报时近12个月的地方综合贡献 。
咨询电话:0577-59911820(龙港市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