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中山市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中山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中山市创业就业补贴政策】中山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符合政策规定的初创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政策解读】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 总额最高3万元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 , 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

服务对象: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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