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医保缴费年限 中山医保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每月1日至25日为当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
在社保年度内参保单位及参保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 , 提取5%作为市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储备金,市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储备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20%;各级财政补贴部分,纳入市社会保险财政风险准备金,市社会保险财政风险准备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参保人连续缴纳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03倍;连续缴纳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以上(含1年)的 ,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05倍(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取整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下调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