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粤居码地址录入规范
1.乡镇地区的街(路、巷)地址名称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编制 , 一般表述格式为:乡(镇)行政区域地址名称+街(路、巷)名称
2.一些比较偏僻的街(路、巷)或者居民(村民)约定成名的街(路、巷)一般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表述格式为:社区(行政村)行政区域地址名称+街(路、巷)名称
3.国道、省道、县道和高速公路等地名主管部门没有正式命名的,使用道路名称+分段名称,一般表述格式为:行政区域地址名称+道路名称+段名称,例如:广东省××市××国道××段 。
4.在大型住宅区、工业区或自然村等内的街(路、巷)地址名称一般表述格式为:住宅区(工业区或自然村等)地址名称+街(路、巷)名称
“地址管理”页面内无现住所地址信息的 , 可在“地址管理”--“新增地址”--搜索添加地址(按提示选择镇街-输入路街巷、门牌号、房号等名称关键字)--确认提交--联系社区民警核实审核--系统推送申报结果--通过后点击“设为常住地” 。
※温馨提示※微信“扫一扫”,扫描住所房屋二维码门牌左下角二维码,可获取住所标准地址和社区民警的联系方式 。
住所无二维码门牌或系统内无标准地址可供选择的,可联系居住地的社区警务室查询标准地址或创建新地址 。
【东莞粤居码标准地址是什么 粤康码居住地址修改】市民在市内居住搬迁的,重复上述操作,将新的居住地址设为“常住地”,本人“粤居码”将关联新的居住地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