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山东平度市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

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山东平度市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

去年,平度市食安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张戈庄镇尚河头村村民张书明,收购病死生猪并在自家老房子里加工用于销售 。食安办连夜与市畜牧兽医局、公安局、商务局和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赶赴现场查处 。在张书明家里,查获病死生猪肉761.5公斤、账本3个 。
【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山东平度市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
山东省平度市法院日前对一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行了宣判,张书明等4名被告人因加工销售病死生猪肉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15年 。其中,张书明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被告人万云学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
经核实,2008年~2011年 , 张书明、郭珍艳夫妇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生猪肉100多万斤,涉案金额达508.6万元;万云学、孙建团从张、郭手里购买病死生猪肉并销售,涉案金额分别达184.3万元和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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