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
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于漏缴、少缴原因,需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
情况一:如果是由于新公司未及时参保导致的中断,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办理就业登记,单位增员时将同步就业登记信息作为社保建账依据,次月扣款时一并扣缴未及时参保月份的社保费 。
情况二:如果公司以前年度漏缴导致中断的,由用工单位填写《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一式两份)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补缴时以人社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备案或备案不全的 , 须到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完善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由法院、劳动仲裁判决补缴的,提供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 。
补缴材料
1、《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参保个人持补缴材料到社保局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即办理 。
办理时限及费用
即来即办,不收取费用 。
【厦门社保补缴方法】
办理地点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电话:059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