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以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的,享受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 。
说明:
1、若分娩住院期间同时发生了诊治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其当次住院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不计发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 。
2、居民身份参保不再以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重复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 。
二、补贴标准:
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
阴式分娩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以分娩日期核定待遇) 。
三、所需材料:
1、《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
2、《使用发票申领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
3、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或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5、《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参保人超时申办生育医疗补贴零星报销的 , 须填写,并经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核报)。
注:相关申请表可在顺德社保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dsdsi) 。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申办本待遇前,应先到卫健部门办理生育登记 。
2、符合领取生育医疗补贴条件的女性参保人,自分娩出院之日起90日内持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补贴零星报销 。
3、零星报销或待遇重核应支付参保人医疗待遇的,其款项原则上全额发放到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申请将相关款项划拨至其指定的有效金融账户 。
五、办理方式:
1、预约方式:
登录“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号进行预约 。
为保证广大市民办事安全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办事处服务大厅实行“全预约”办事,请市民务必先通过预约后,方可到现场办理 。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 减少现场逗留时间 。
2、窗口办理:
3、线上办理:
办理方式: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住院费用报销”,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办理即可 。
办理网址: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606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按要求提出业务申请 。
2.、请成功后系统发送申请凭证给申请人 。
3、经办人员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预审通过的,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核验;
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申请人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
4、经办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审批办理,按照审查情况30个自然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
5、制作和签发审批证件,按照约定方式送达申请人 。
六、办理时限:
参保人或代办人提交零星报销资料齐全的 , 经审核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在30日内办结业务 。
经审核不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不予报销,由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出具《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决定书》 。
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资料 。
七、补充说明:
【佛山顺德区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申请指南】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有关文件 , 自2021年2月1日起(住院的以入院日期为准) , 除急诊抢救外 , 参保人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是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https://fuwu.nhsa.gov.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