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哪些人可以共济?

青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哪些人可以共济?

哪些人可以共济?
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共济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共济方(即,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无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个人账户金为0;二是共济方已激活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持有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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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搜索进入“青岛医保”小程序,首次使用需先登录 , 参保人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刷脸登陆,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快速登录;
进入“青岛医保”小程序首页后 , 点击“医保个账”页面,点击“个账家庭共济绑定”;
【青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哪些人可以共济?】进入“个账家庭共济绑定”页面 , 填写户主信息和绑定人信息,勾选“已阅读”和“已同意” , 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账家庭共济绑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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