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网点 天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网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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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报销标准:

1.意外医疗:
参保人员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
2.意外伤残:
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 , 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 , 补助3.5万元 。
3.意外身故:
【天津市基本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网点 天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网点一览】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死亡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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