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性产假工资规定

郑州男性产假工资规定

【郑州男性产假工资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 ,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 。
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 。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