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
二、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或本人自行申请 。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六)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
四、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
五、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六、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七、联系电话
12333 。
八、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 。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 , 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 , 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
(二)受理 。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
(三)审核 。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
(四)公示 。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
(五)审批 。
【清远大学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领取】(六)资金划拨 。审批通过后 , 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 。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