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之后获得广州市户籍怎么办?
【承租广州来穗公租房后取得广州市户籍怎么办?】承租人或者其配偶如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取得广州市户籍,申请续租依照届时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执行 。
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 , 可以以户籍家庭身份申请续租;经核查不符合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 , 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资格 。
拓展:租赁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或者其委托机构申报,并申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购买、受赠、继承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自有产权住房;
(二)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租了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者人才公寓;
(三)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承租人有犯罪违法记录;
(五)承租人不在广州市工作或者生活 。
承租人出现上述情形未及时申报的,一经查实 , 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承租资格,责令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至承租人实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之日期间按照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该地段同类型房屋年度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请将其行为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