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江南区教师资格证书焕发办理材料


申报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
3.本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二寸3.5×4.5cm,2张贴于申请表 , 1张贴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
4.本人档案中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如本人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遗失,可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复印 。
5.因证书损坏申请换发证书的,除递交上述资料外 , 需提交损坏的证书 。
6.委托代理人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所需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
3.本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二寸3.5×4.5cm,2张贴于申请表,1张贴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
4.本人档案中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如本人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遗失,可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复印 。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除以上材料外,属于身份证信息更正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中任意一项错误,应提供持证人的有效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变更文件等材料 。
7.委托代理人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南宁江南区教师资格证书焕发办理材料】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