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2)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
(4)在校国内学生
【广州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怎么开】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申请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 , 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领证: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 , 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