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学生群体有特殊待遇吗?
答:对学生群体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三个:大学生可按学制年度参保,按照入学时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学制年数的保费 。考虑到学生每年9月份入学以及寒暑假可能会离校回家等因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在校学生(中小学、高校和科研院所学生)在入学当年预缴期内随所在学校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9月1日起享受待遇 。
大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期间或因病休学期间,离开我市,在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我市住院治疗标准支付;在非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 。
【大连居民医保学生特殊待遇有哪些】
外地来连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在寒暑假、法定假日、因病办理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住院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答:凡外地来连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休学等期间在户籍地或实习地住院就医的,可以选择当地医保联网定点医院,持本人激活的社保卡住院(医保账户封锁、意外事故、整形医院病房、流产生育等除外),住院后尽早(5个工作日内未出院的均可)拨打24小时电话0411-88857000或114转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进行登记备案,备案通过的出院时可直接结算 。目前,辽宁省内暂仅支持省平台指定的沈阳15所联网医院,其它医院和省内其它城市暂不支持 。
如持卡结算未能成功,住院医疗费用全额现金垫付的,出院后一年内将原始含章的住院收据、费用明细、住院病志、本人身份证、激活的社保卡及原籍证明交至学校,统一到属地医保中心办理现金审核 。户籍地住院但直接结算起付标准为1500元的,可凭原籍证明和医院结算单据补充报销起付标准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