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一)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上述各类用人单位中的退休人员 。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在辖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如何保障?
答: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大病保险基金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划转建立 。参保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按85%的比例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