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小区交房后没有实际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回答】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际执行标准低于合同约定的,按从低原则确认)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 。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 ,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 并经双方确认 。(“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
其他物业费减免情况: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
但改变设计用途用于居住的除外 。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 , 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
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不低于 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
(三)停车位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交付后超过一个月未停放机动车的,按月免收停车服务费 。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起止时间,车位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 。
(四)门禁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员、机动车实行出入管理的,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必要的出入证(卡),其中对人员的出入证(卡)每户免费配备不得少于 4 张,家庭成 员不足 4 人的按实际人数配备 。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
【烟台小区交房了没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款之外的其他通行设备的,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但应当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自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