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门诊共济后能报销多少 扬州门诊共济后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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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 , 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单位:元):

注:上表中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
【扬州门诊共济后能报销多少 扬州门诊共济后能报销多少】2023年1月1号,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正式实施 。市民在医院门诊的医药费用不再由个人全部承担,而是改为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共担” 。其中,统筹基金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职工为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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