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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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3个月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
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所需资料:
1、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2、《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
申报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报 。
申报和拨付流程: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报上传所需资料,或联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
在蓉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工作要求,参照执行 。
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500元/人 。
就业见习补贴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提到关于就业见习的补贴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 。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 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 。
补贴标准:对吸纳见习的单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不足1个月的,根据见习天数发放 。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可分别提高20%、10%的补贴标准 。
因疫情中断见习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 。
【更新中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汇总】2021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地自行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购买 。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梳理见习政策清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兑现流程,确保今明两年见习规模持续扩大,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