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补贴保障的对象,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开发建设 , 并经区国土资源分局核查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以组为单位计算),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户籍人口(含义务兵);土地被征收后,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户口在本辖区,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 , 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补贴 。
申办材料
申请人准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张申请人建行卡复印件,2张小二寸彩照 。
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并填写《渭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补贴申请表》;由社区将准备齐全后,每月5日以前将当月到龄人员资料交到街道办事处 。
是否收费(收费标准)
否
法定期限(工作日)
即办件
承诺期限(工作日)
即办件
办理地点
【咸阳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补贴办理服务指南】户口所在地社区
办理部门
各村改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