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标准

成都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标准

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
(一)见习人员范围
【成都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标准】1.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
3.16—24岁失业青年 。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 , 可持申报材料直接向见习基地提出申或向各区区青年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

(三)申请材料
1.毕业年度在蓉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离校2年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3.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
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
(一)补贴标准与条件
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基地和政府分担 。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人员补贴 。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市级见习示范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 。

(二)补贴材料
1.毕业年度在蓉高校在校生提供:《开户许可证》、学生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补贴发放表》、见习生活补助银行凭证;
2.离校2年内毕业生提供:《开户许可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补贴发放表》、见习生活补助银行凭证;
3.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开户许可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补贴发放表》、见习生活补助银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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