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署 , 南昌市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 。停办后 , 老年人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范围内享受《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的诸项优待 。原已办理的《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可继续有效使用 。
原优待政策:
优待范围
1、60至64周岁的老年人持《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 , 在本市范围内可享受下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到医疗机构就医 , 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免费进入城镇公园 。
【年龄及优待范围 南昌老年人优待政策】2、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除享受以上优惠待遇外,可免费参观旅游景点;在市、县(区)、乡(镇)医院就诊减免挂号费;凭南昌市公交公司办理的乘车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汽车;在省内和全国各地旅游、探亲均可享受当地优待 。
备注:优待证已停办,老人持身份证即可享受以上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