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一、补贴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2. 引进前已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须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4.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东莞考的中级职称可以申请创新人才补贴么?】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
3.申请人限以一种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按其首次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申请人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4.申请人申领的综合补贴采用分年发放方式的,须逐年提出补贴申请,且申请当年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首次提出综合补贴申请时具有我市户籍,但第二年或第三年提出申请时已不再具有我市户籍的,不再受理其申请 。
5.已申领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内的同一条件类别或更低层次条件类别申领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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