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基础养老金挂钩调整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每年会同市财政局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增长比例,在此基础上制定嘉兴市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和调整金额,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
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8元 , 同比增长9.5% 。根据基础养老金挂钩调整机制,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
三、增设缴费标准
从2022年9月1日起,增设一档5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每年5000元标准缴费,按每人每年900元给予缴费补贴 , 计入缴费补贴账户 。对其中因中断缴费而补缴的 , 补缴年度不享受补贴 。
本次调整及相关事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待遇足额发放到位、相关政策调整到位 。
【试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其他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