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D、E类人才怎么申报】西安D、E类人才怎么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个人条件
1、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
2、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 。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3、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
4、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
单位条件
在西安市注册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可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员工(含法人)申请人才认定 。各人才认定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认定部门)按照隶属与属地原则受理
1、市级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 , 受理部门为其市级主管部门;
2、区县(开发区)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 , 受理部门为其所在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3、注册或纳税在西安市的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纳税所在地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自主创业的单位纳税在西安市级(或省级)的,受理部门为创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
二、申请资料
1、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审定申请表(表格通过官网下载打印并填写);
2、身份证件;
3、《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4、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提交公务员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 , 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在西安长期居住材料:中国籍的,提交西安市户口簿或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西安市常住人口信息表》;外国籍的,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6、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
7、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8、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9、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注意事项: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人员 , 除满足原规定条件外,还需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 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 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 , 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
具体网上认定流程可点此查看:
(三)受理认定 。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 , 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
(四)资格审查 。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 。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五)办理认证 。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受理单位应予以办理认证,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予以认定类别,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归申请人持有,作为分类认定结果;一份与《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六)公示 。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证人选名单通过分类认证系统在线提交至市人社局 。经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 。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
(七)入库 。建设我市专业人才库 , 经认定的人选入库管理,各相关部门共享人才库资源,也可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办理地点:
人才认定按照归属与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或市级委办局进行认定;用人单位代替个人申请人进行办理
点此查看各区县人才认定管理部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