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拨付
各区人社部门在补贴申报审核通过后 ,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面向社会公示 , 并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各区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补贴资金请款手续 。
补贴申报审核通过后,通过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公示7日
注意:
1、以工代训补贴按月申请,申报单位应于以工代训结束后的次月3日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补贴发放申请 。
2、中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又重新就业人员,这四类人员均符合以工代训条件,中小微企业可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并根据职工人数获得补贴 。(政策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附截止时间 武汉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时间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