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范围:
宁阳籍现役退役军人;来宁阳投资创业、定居的非宁阳籍现役退役军人;宁阳籍烈士直系亲属;宁阳籍立功受奖军人及其直系亲属;宁阳籍军队文职人员,驻宁部队文职人员 。
发放要求:
获得军兵种及战区级别表彰奖励的,按二等功奖励执行; 申请人多个立功受奖级别,按照最高级别奖励申请购房券;申请人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申请购房券;夫妻双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只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奖励级别相对应购房券申请标准 。【宁阳县军人军属购房券发放对象及要求】
每名军人军属只申领一次购房券,购房券申领后奖励级别发生变化的,不再补发 。一套商品住房只能使用一张购房券 。
本办法规定的军人、军属购房券与其他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本人及其配偶在宁阳县范围内享受过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发放购房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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