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申请公租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就工作单位名称、收入、住房等情况诚信申报,如实写清单位、收入、住房等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8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9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 , 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 ,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0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 , 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1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 , 需提供本市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1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13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14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15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1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17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18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1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 , 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20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 , 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非京籍申请公租房材料有哪些 非京籍申请公租房材料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