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惠民政策自2009年9月推行以来,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从2010年11月18日起 , 我市为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采取经济补助的政策,由政府补助50% , 业主出资50% 。根据规定 ,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停靠6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若加装电梯造价的50%不足22万元的按实补贴),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同时结合业主在加装电梯施工过程的不同需求,我市规定加装的电梯井道封顶后可先申请补贴资金总额的40%,其余补贴资金竣工后统一拨付,以解决业主实际困难 。
【厦门加装电梯补贴再延长一年】
按照相关规定,凡同梯号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的 , 凭业主的书面签名,便可前往办理加装电梯手续 。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同梯号全部业主书面签名同意但已取得同梯号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同意的,由业主代表对该加装电梯事项在小区公示栏及需加装电梯房屋楼道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没有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
有的居民原本同意加装电梯,但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又提出异议,造成后续麻烦,对此,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在公示时就对加装电梯的方案一并进行公示,简单的设计图纸能告诉居民电梯建在哪个位置 , 会不会影响到通行、采光、通风等,居民心里有数了 , 也可以避免加装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
数字
近90梯加装
日前从市政服务中心建设审批管理处窗口了解到,今年截至11月,共有65梯老旧住宅业主前往窗口申请加装事项 , 大大超过前两年的20多梯 。至此,全市目前已有近90梯安装完毕或进入加装程序 。
财政已补贴200万
为鼓励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我市2011年出台了具体补贴办法 。昨日从财政部门获悉,补贴政策实施两年多来 , 我市财政已兑付补贴款200余万元 。
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受到福建省相关部门的关注,已在全省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