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辆年检办理条件及材料】办理条件:
1.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 7 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其他车辆前6年,2年检测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每年检验2次 。
2.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审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审1次 。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审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审1次 。
4.摩托车自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每2年检审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审1次 。
5.其它机动车每年检审1次 。
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IC卡式社会保障卡等4种证件 , 或者自报姓名、身份证号 。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代征车船税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若提交资料中出具第3、4项的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网,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