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户籍人员在本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

金华户籍人员在本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

【金华户籍人员在本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金华户籍人员办理条件: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户籍在浙江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 可在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无需提交居住证明)(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赴港澳台定居、赴港澳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
非金华户籍人员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根据出境事由批准签发的签注类型,共分为六类,分别是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队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逗留签注(D)、其他签注(Q) 。在浙里办APP上搜索你要办理的签注类型,以“探亲签注”为例:

办理者可以事先通过网上、电话等咨询并准备好所需资料、了解办事流程,以免一事多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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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图源:“浙里办”APP
港澳通行证办理须知:
1、申请人为浙江省常住户籍居民 。
2、申请签注时,申请人现持有效证件为浙江省签发;外省签发证件需在本省人工窗口有过签注办理记录 。
3、申请人持证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超过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的 。
4、申请人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未办结的港澳申请业务 。
5、申请港澳探亲或商务签注的,现持有效证件需在本省人工窗口有过同类签注办理记录 。
6、网上受理的办证时限为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到证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发 。
7、本次申请提交成功后,是否受理成功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
8、申请人确保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情形,需承担法律责任!
9、事项办理过程中须授权调用您的个人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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