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有新文件出台继续延缓缴纳 。
享受税费缓缴的,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具体可以参照:
纳税期限年份税款所属期应缴纳缓缴税款时间按月缴纳2021年10月2022年8月申报期内11月2022年9月申报期内12月2022年10月申报期内2022年1月2022年8月申报期内2月2022年9月申报期内3月2022年10月申报期内4月2022年11月申报期内5月2022年12月申报期内6月2023年1月申报期内按季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10月申报期内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10月申报期内第二季度2023年1月申报期内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应补税款已享受缓税2022年10月申报期内
【南京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延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