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
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一、符合6年免检的情形
自2020年11月20日起,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面包车除外) 。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标志,无需到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二、不符合6年免检的情形
上述车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6年内仍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1)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注册登记手续;
(3)营运转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东莞车辆免检标志申领条件】(4)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