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商转公积金贷款是个人账户缴存情况要求】办理商转公贷款的 ,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缴存情况应符合要求: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其个人账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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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蚜=纱孀》抗?个月(含)以上 。
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利率:
?。ㄒ唬┯糜谏昵肷套钜滴竦淖》恐话炖砉帽噬桃荡畹牟欢盅旱羌鞘中?除此之外再无设定过其他抵押权人 。
?。ǘ┤缥套澄淮畹模?请借款申请人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公积金贷款金额与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含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之间的差额款项,并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成功短信后按银行要求将足额资金存入指定账户,配合贷款发放银行办理结清商贷、解除原商贷抵押等手续 。
?。ㄈ┤缥套撬澄淮畹?nbsp;, 原商业贷款需借款申请人自行筹集资金结清余下贷款,结清时间以银行通知时间为准 , 请勿未得到任何通知自行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
?。ㄋ模┯捎诓糠肿》可檀ǔ8酱滴淮罨蚓按畹绕渌亲》啃灾实拇?nbsp;, 这部分贷款及因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所产生的提前还贷的违约金等不属于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范畴,因此仍需要借款申请人自行筹集资金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