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积金各情形提取指南:
购买商品房购买保障房购买二手住房购买拆迁安置房异地购房提取以租代购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房屋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符合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一次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
(二)符合销户提取情形,且本人没有偿还兰州公积金中心贷款责任的,可在任意时间办理,不受当年提取次数限制 。
(三)职工如果在符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 17 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情形当年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后,发生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时,当年可以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
【兰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兰州公积金怎么提取知乎】(四)本条所称的“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