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标准+方式
(一)发放对象
凡具有龙港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
(二)申报程序
1.市公安局每月5日前将次月符合年龄条件的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市社会事业局,市社会事业局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片区,片区将新增高龄老人名单反馈给社区居委会 。
2.社区居委会每月10日前将新增高龄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等提交片区审核,片区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片区于每月25日前报市社会事业局审批 。
【温州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标准+方式】
(三)发放标准及方式
1.百岁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2.95-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3.90-94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每年重阳节慰问百岁老人每人1000元和赠送一个贺匾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 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养老待遇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50元/月原由社保部门发放改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社保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8日,民政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 。目前全市已启动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交接工作 , 请关注相关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