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统一部署,奉贤区第5批次非本市户籍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受理工作将于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20日正式受理 。
申请受理时间:
【非沪籍 上海奉贤区第五批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时间】2023年2月27日一3月20日
(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推选申请人和申请受理点
1、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 , 且家庭限于申请人与配偶,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以及丧偶申请人与其未婚子女三类情形 。申请家庭应当书面推举一名符合非本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各项申请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代表 。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的行为 。
2、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向符合非本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各项申请条件一方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 提交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