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如何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包含“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
哪种情形无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ㄒ唬┲肮ひ婪ㄏ硎芎罴?nbsp;,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ǘ┲肮で胧录倮奂?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ㄈ├奂乒ぷ髀?年不满1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ㄋ模├奂乒ぷ髀?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如何判定?】 ?。ㄎ澹├奂乒ぷ髀?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