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投靠入户条件
【珠海市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珠海投靠入户条件汇总】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 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公发〔2019〕13号)规定的 , 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公发〔2019〕13号)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已在异地随父(母)亲办理了户口的出生登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 申请投靠与其共同居住生活且有我市户籍的父(母)亲,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公发〔2019〕13号)规定的 , 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